衛福部公告「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自中華民國110年3月1日起,參加大型集會活動之民眾應全程佩戴口罩並遵守飲食規定」 | 發佈單位:衛生組 |
發佈日期:2021-03-08 | |
公告請參閱附件 一、公告所示大型集會活動,指參加人數眾多,不易保持社交距離,會近距離接觸不特定人,可能傳播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室內外活動。
二、民眾參加大型集會活動期間應全程佩戴口罩,除補充水分外,禁止飲食;未佩戴口罩或任意飲食,經工作人員勸導不聽者,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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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授疾字第1100200155號函.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