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行政公告

行政公告

有關公立高級中等學校專任教師職前曾任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專任教師年資,教師證書科別與聘任科別依「中等學校任教科別教師證書對照表」認定,屬於同群-專長者,或未區分專長之群別屬於同群者,可採計該段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專任教師年資,辦理提敘薪級至所聘職務等級 最高年功薪執行疑義一案

發佈單位:人事主任

發佈日期:2021-06-23

請有 " 私立高中職專任教師職前年資 "" 薪點尚未到頂 " 之老師注意,因教育部修正高中職教師證書科別與聘任科別認定標準,並追溯自110年6月2日起可採計前開年資辦理提敘或重行敘定,請 同時符合上面兩種資格 之教師務必於7月2日前提供佐證資料(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等)至人事室確認年資是否可提敘。

相關函釋資料如附件,請參考。

相關檔案
*來函.pdf
*附件1.pdf
*附件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