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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行政公告

有關111年度「表揚推展社會教育有功團體及個人」 推薦,請轉知所屬單位、團體踴躍推薦

發佈單位:財產幹事

發佈日期:2022-05-16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4月29日臺教社(三)字第111240205號函及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實施要點(下稱實施要點)辦理。
二、表揚對象:
 (一)團體:包括機關(構)、學校、依法設立有案之團體、法人、企業。
 (二)個人:包括社會人士、學校教職員工及實際從事社會教育之個人。
三、實施要點、推薦表件電子檔,亦可自教育部網站http://www.edu.tw/認識教育部/本部各單位/終身教育司/電子佈告欄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