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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行政公告

111學年度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實施要點

發佈單位:教務主任

發佈日期:2022-07-13
主旨:檢送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辦理「111學年度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實施要點」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1年7月8日藝演字第1110002080號函辦理。
二、旨揭比賽要點同時公布於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網站(https://web.arte.gov.tw/country/),貴校可逕行下載。
三、本競賽連續兩年107及110學年度獲得全國賽同類組特優者或110學年度因疫情禁賽但106、107兩年均為特優者,得逕行參加決賽,惟自選曲如已連續兩年獲得特優,應另擇新自選曲參賽。請於決賽報名時間內完成系統報名後,依初賽主辦單位規定繳交報名表,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四、本年度修正參賽者若有違反秩序(含防疫規定)等演出情事,經評審會議評判屬實者,將視情節輕重扣分。
五、本局將依旨揭比賽要點修正「111學年度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高雄市初賽實施計畫」,請各校預作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