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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行政公告

【法令轉知】教育部函以,教師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下稱COVID-19)防疫期間申請延長婚假實施期限者,至遲應於113年4月30日(含)以前請畢婚假規定

發佈單位:人事主任

發佈日期:2023-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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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函.pdf
*教育部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