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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行政公告

113年雙語數位學伴計畫

發佈單位:教學組

發佈日期:2023-08-01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7月25日臺教資(三)字第1122702806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係為提供全國國民中小學雙語學習環境及增加學生本土語及英語之學習興趣及機會,提供1對多線上即時學習,並搭配數位工具與資源,為學童打造更多元數位學習與雙語環境。
三、計畫執行期程自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為期1年(12個月,約2學期),可申請本土語、英語或本土語及英語方案,相關資訊如下:
(一)申請時間及方式:自112年8月8日(星期二)起至112年9月14日(星期四)中午12時止,請至雙語數位學伴計畫網站(https://etutor.moe.gov.tw/)填寫表單完成申請。
(二)申請對象:以國民中小學在學學童(3至9年級)為主,若申請件數超過預算容納範圍,則以111學年度偏遠地區國民中小學及全校弱勢學童比例較高者為優先。
(三)學習時段:以學童放學後的時間進行1對多線上即時學習。
每學期至少10週課程,每週2次,每次90分鐘,每次上課不可超過90分鐘(含中間休息),最遲應於晚上8時30分結束,共計2個學期。每學期配對完成開課後,每次上課需為相同學童,請勿找不同學童上課,避免影響大學伴備課。
(四)本計畫係採1對多學習,以5人為1組為原則。申請人數只能等於或小於電腦、平板電腦臺數(需包含督導老師使用之電腦及備用電腦,每次上課人數為核定學童數),請確實預估參與本計畫之學童人數,避免實際參與上課人數少於申請人數,造成資源浪費。
四、教育部訂於112年8月7日(星期一)召開線上計畫說明會議,詳細議程將另案函知。
五、113年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教育部得依審議結果調整計畫經費,並依預算法第54條規定辦理。
六、倘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國立臺中教育大學雙語數位學伴營運中心計畫專案助理李佳諭小姐,電話:(04)2218-3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