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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行政公告

113學年度「擴大引進外籍英語教學人員計畫」及「協助公立國民中小學引進部分工時外籍英語教學助理計畫」之申請作業

發佈單位:教學組

發佈日期:2023-12-21

「擴大引進外籍英語教學人員計畫」(TFETP計畫)

「協助公立國民中小學引進部分工時外籍英語教學助理計畫」(ELTA計畫)

 

說明:
一、依據「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人才培育促進就業建設」之2030雙語政策計畫(110至113年)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中小學推動英語教學實施要點」、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12月4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164930號函辦理。
二、本案申請方式如下:
(一)全時外籍英語教學人員(TFETP計畫之計畫型補助款外師、全時教學助理):
1、112學年度獲核定辦理TFETP計畫,且續辦113學年度計畫之學校,無須提報計畫書,僅須於113年1月12日(星期五)前至TFETP網站(https://tfetp.epa.ntnu.edu.tw/)提交經費申請表。
2、113學年度「新申請」學校,請於113年1月12日(星期五)前至TFETP網站提交計畫書、學校概況表及經費申請表。
(二)部分工時外籍英語教學助理(ELTA教學助理):欲申辦學校請於113年1月12日(星期五)前免備文送「ELTA計畫學校申請表(核章掃描PDF檔及word檔)」、「ELTA計畫申請學校彙整表(excel檔)」至英語教學資源中心徐老師電子信箱:ketr005@tgp.kh.edu.tw。
三、旨揭TFETP網站帳號申辦方式如下:
(一)請學校先行至TFETP網站註冊帳號及開通帳號,將權限申請表掃描檔以電子郵件寄送至tfetp@deps.ntnu.edu.tw,信件主旨為「縣市名稱_TFETP帳號申請」。
(二)紙本申請表郵寄至國教署委辦團隊北區中心辦公室(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三段130號337室),後續將以電子郵件通知帳號權限開通相關事宜。
四、有關旨揭計畫之申請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一)全時外籍英語教學人員
1、學校得依校務發展需求及全校每週應開設部定英語文課程之節數,申請1名以上外籍英語教學人員;國教署將優先媒合尚未獲配外籍英語教學人員之學校。
2、獲核定辦理113學年度「部分領域課程雙語教學實施計畫」,且同時提報TFETP計畫之學校,國教署將優先核配外籍英語教學人員之員額。
3、外籍英語教學人員僅能教授國小3至6年級與國中教育階段,且不得教授雙語或跨領域學科。
4、本案得採合聘方式辦理,並以2校合聘為原則,且主、合聘學校須分別申請聘僱許可。學校應考量往返2校路程時間,視實際需求酌減授課節數。
5、參與英語教學資源中心運作之全時外籍英語教學人員,亦得視其實際參與程度酌減其授課節數,每週減授節數不得超過4節。
(二)ELTA教學助理:
1、本案以公共交通工具可到達、交通時間1小時以內之學校優先,並請學校協助ELTA教學助理到校交通。
2、ELTA教學助理服務時間以學期中集中於同一時段進行為原則;倘經學校確實評估無法調整課程,方得例外於寒暑假辦理英語教學活動。
3、ELTA教學助理不得進行部定課程教學,惟可針對英文聽說課擔任協同教學人員。
(三)另國教署業於112年11月24日召開「113學年度擴大引進外籍英語教學人員相關計畫申請說明會」,並於近日將問答集及修正後簡報,併同說明會影片上傳至TFETP網站,俾利學校瞭解計畫申請相關事宜。
五、本案聯絡人:
(一)TFETP計畫:
1、國中教育科陳逸賢校長、(07)7995678分機3035。
2、國小教育科王羿涵科員、(07)7995678分機3047。
(二)ELTA計畫:英語教學資源中心徐老師、(07)7104916、7104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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