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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行政公告

有關新加坡將加強取締電子煙,旅客經陸海空關卡攜帶電 子煙入境將處以罰款事。

發佈單位:生教組

發佈日期:2024-01-08
1.新加坡衛生科學局在未來數月將與移民與關卡局(ICA)在海陸空關卡展開聯合行動,該行動將從星國樟宜機場開始,倘乘客攜帶電子煙入境將被罰款;該局提醒乘客,攜帶電子煙應走紅色通道申報,並將電子煙丟棄,以免受罰。
2.依據新加坡菸草法令,進口、分銷或銷售電子煙是違法行為,初犯者最高可被罰1萬星幣(7,500美元),或最長6個月監禁,或兩者兼施;重犯者最高可被罰2萬星幣(1萬5,000美元),或最長1年監禁,或兩者兼施。持有、使用及購買電子煙者,最高可被罰2,000星幣(1,500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