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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行政公告

【法令轉知】「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期滿請領考試及格證書作業要點」第5點,業經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中華民國113年1月18日公評字第1132260007號令修正發布,並自113年2月1日生效

發佈單位:人事主任

發佈日期:2024-01-29

 

 

 

相關檔案
*高雄市政府函.pdf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pdf
*修正規定.pdf
*總說明.pdf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中華民國113年1月18日公評字第1132260007號令.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