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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行政公告

【法令轉知】行政院函以,修正「行政院辦理模範公務人員審議程序及表揚作業規定」第三點、第四點,並自113年2月6日生效

發佈單位:人事主任

發佈日期:2024-03-06

 

 

 

 

相關檔案
*高雄市政府書函.pdf
*行政院函.pdf
*修正規定.pdf
*對照表.pdf
*評分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