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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行政公告

112學年度國民中小學現職教師完成閩南語/客語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考試報名費補助計畫

發佈單位:教學組

發佈日期:2024-03-10
欲申請補助報名費補助之教師,請於113年5月20日前檢附相關資料,至教學組彙整填報表單。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學年度國民中小學現職教師完成閩南語/客語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考試報名費補助計畫」辦理。
二、旨揭計畫「四、補助項目」中規範各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報名費補助申請上限,請依補助經費進行審核並提出申請。倘因報名方式變更致增加報名費,國教署補助將依計畫規範之申請上限核定經費;相關補助經費額度與重點,說明如下:
(一)補助對象:本局所轄屬公、私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含含高級中等學校國中部或國小部)之編制內現職教師(含3個月以上代理教師)。
(二)補助考試名稱與金額:
1、教育部112年度第2次及113年度第1次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且限擇B卷或C卷應考,每師每試新臺幣(以下同)250元。
2、客家委員會112年度第2次及113年度第1次中高級以上客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每師每試250元。
3、國立成功大學2023年秋季及2024年春季全民台語認證,且限擇「教育部臺灣閩南語羅馬字拼音方案」試題應考者,每師每試2,800元。
(三)申請原則:
1、本補助計畫,每師於同一場次閩南語/客語中高級以上能力認證考試,申請報名費補助以一次為限。
2、教師於計畫執行期間,完成補助項目所列中高級以上能力能力認證考試,且無任一節次缺考情形者,得向任職單位申請報名費。
(四)其餘補助相關事項請詳閱本案計畫書。
三、請各校轉知參加112學年度中高級以上認證考試之現職教師進行申請補助,並於113年6月19日(星期三)前完成GOOGLE表單(https://forms.gle/ZfAXooCA4bksS3MJ6)填報,並同步依填報結果,檢附「認證報名費補助申請明細表」(附件2)核章正本1份,免備文逕送至本局國小教育科承辦人賴老師辦理(逾期不候),其相關佐證資料(如:准考證到考證明章或成績單)請留校備查。
相關檔案
*計畫.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