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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前鎮國中教師會會員招募中

發佈單位:教師會長

發佈日期:2022-05-18

前鎮國中教師會會員招募
(請洽各處室連絡人、會長或資訊中心等...)

法源依據:教師法第六章
第39條~學校教師會(社會局登記) 人民團體法;
市教師職(產)業工會(勞工局登記) 工會法 
第40條~(校內)教師組織之任務(重點):
與機關協議教師聘約及聘約準則。
派出代表參與教師有關之法定組織。
制定教師自律公約。

參與校內會議當然代表:
(一)教師評審委員會
(二)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
(三)主管會報 
(四)校務會議
(五)擴大主管會報
(六)導師遴聘委員會
(七)李召生獎助學金委員。等等....
 
會費應用:
教師節禮品、會員退離職歡送金、特殊事務基金..等等
幹部職掌
理監事同仁(含會長)皆為無給職分工合作參與會務及學校相關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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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檔案
*前鎮國中會員說帖.pdf
*為何學校成立教師會常見問題Q_A.pdf
*學校教師會的權利與功能.pdf
*學校教師會簡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