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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專區

113 年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推動新住民語文樂學活動實施計畫

發佈單位:教學組

發佈日期:2023-10-24

一、實施對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有興趣學習新住民語文之學生及社區家長。

二、實施語文:以東南亞越南、印尼、泰國、緬甸、柬埔寨、馬來西亞及菲律 賓等七國官方語文為主。

三、本計畫以學生能有效學習東南亞語言與文化為目的,學校可依據所在區域 族群特色及各種資源,自行辦理或與區域跨校策略聯盟,或召集社區家庭 親子共學,規劃不同辦理項目,每項課程一年至少40節課,至多80節課。

 1.辦理親子共學:邀集親子家庭於假日或寒暑假,安排新住民語文專 長師資帶領授課,語言與文化課程並重,善用社區與家長資源,達 到親子共學目的。

2.辦理新住民語文課程學習:規劃於學期中社團活動或課外時間,安 排新住民語文專長師資,必要時並輔以學校教師協同教授新住民語 文課程,且實作及活動性課程不得少於百分之五十,以營造沉浸式 學習環境。

3.辦理寒、暑期新住民語文樂學營隊:秉持課程即生活之理念,規劃 於寒、暑假期間辦理新住民語文營隊,落實學以致用之體驗。

四、各申請學校自112年10月16日(星期一)至112年11月3日(星期五)前依旨揭實施計畫規定,至「教育部國教署新住民子女教育資訊網」(https://mkm.k12ea.gov.tw)之「樂學活動專區」填報相關資料,本局將依限進行線上初審後,再由國教署組成審查小組進行審查並核定補助經費。

五、如有相關問題,請洽國立南投高級商業職業學校廖啟豪先生,電話(049)2222269分機6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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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