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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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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苗栗縣政府公告「過港貝化石層」指定為自然紀念物

發佈單位:事務組

發佈日期:2021-02-17
主旨:函轉苗栗縣政府公告「過港貝化石層」指定為自然紀念物,請協助宣導週知,請查照。
說明:依據苗栗縣政府110年2月4日府農育字第1100025941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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