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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行政公告

檢送高雄市政府「防止病媒蚊孳生,預防登革熱及茲卡病毒感染症」公告

發佈單位:衛生組

發佈日期:2021-02-18
說明:
一、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25條、第36條、第37條第1項第6款、第38條、第67條及第70條行政執行法第27條、第28條、第29條及第32條規定辦理。
二、為阻絕本市本土登革熱發生風險,提高民眾環境自主管理警覺度,本局110年賡續辦理旨揭公告,明定本市轄內公、私場所之所有人、管理人及使用人應配合之防疫事項,倘違反者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相關條文裁處。
 
相關檔案
*高市府衛疾管字第11030819800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