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各位教師確認110學年度資深優良教師名冊 | 發佈單位:人事主任 |
發佈日期:2021-03-03 | |
各位老師您好 請檢視本校110年度資深優良教師資格名冊(如附件),如有漏列,請於110年3月9日星期二前回覆人事室,並檢附以下佐證資料:
若您曾經留職停薪,請一併檢附留職停薪及回職復薪函影本;或曾任代理代用教師,亦請附服務(離職)證明書或核薪通知書影本,俾供後續作業,謝謝您。
人事室 敬上
備註: 1.年資計算至110年7月31日止 2.得採計之年資: (詳見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第6點) (1)曾任三個月以上長期代理教師,於代理當時已取得合格教師資格,且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依規定敘薪有案,於補實後,前後任教期間連續未曾中斷者,其代理教師之年資。 (2)曾任代用或試用教師,嗣後擔任專任合格教師且年資連續者,其代用或試用之年資。 (3)專任合格教師任教期間經保留底缺留職停薪奉召入伍服兵役,退伍後仍任專任教師者,其服義務役兵役期間之年資。 3.不予採計之年資:(詳見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第7點) (1)曾任兼任教師、約聘僱教師、代課教師之服務年資不予採計。 (2)業已折抵教育實習之服務年資。 (3)在職專任合格教師因故申請留職停薪,復職後仍任專任教師者,其留職停薪之年資。 | |
相關檔案 | |
110學年度資深優良教師名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