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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行政公告

請各位教師確認110學年度資深優良教師名冊

發佈單位:人事主任

發佈日期:2021-03-03

各位老師您好

    請檢視本校110年度資深優良教師資格名冊(如附件),如有漏列,請於110年3月9日星期二前回覆人事室,並檢附以下佐證資料:

  • 最近10年考核通知書
  • 畢業證書
  • 教師證書影本

若您曾經留職停薪,請一併檢附留職停薪及回職復薪函影本;或曾任代理代用教師,亦請附服務(離職)證明書或核薪通知書影本,俾供後續作業,謝謝您。

 

人事室 敬上

 

備註:

1.年資計算至110年7月31日止

2.得採計之年資: (詳見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第6點)

(1)曾任三個月以上長期代理教師,於代理當時已取得合格教師資格,且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依規定敘薪有案,於補實後,前後任教期間連續未曾中斷者,其代理教師之年資。

(2)曾任代用或試用教師,嗣後擔任專任合格教師且年資連續者,其代用或試用之年資。

(3)專任合格教師任教期間經保留底缺留職停薪奉召入伍服兵役,退伍後仍任專任教師者,其服義務役兵役期間之年資。

3.不予採計之年資:(詳見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第7點)

(1)曾任兼任教師約聘僱教師代課教師之服務年資不予採計。

(2)業已折抵教育實習之服務年資。

(3)在職專任合格教師因故申請留職停薪,復職後仍任專任教師者,其留職停薪之年資。

相關檔案
*110學年度資深優良教師名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