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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行政公告

高雄市政府所屬單位禁止或限制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區域提報案

發佈單位:設備組

發佈日期:2021-03-16
高雄市政府所屬單位禁止或限制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區域提報案,詳如說明
說明: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交通局110年3月11日高市交運規字第11001009300號函辦理。
二、本市禁(限)航場域已於109年12月15日發布公告完成(詳高雄市政府所屬單位禁止或限制遙控無人機提報表),現為配合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彙整全國禁(限)航場域,將再次進行公告更新作業,倘各單位評估有提報新增、修正、刪除禁止無人機區域需求者,請於110年3月17日前填報「高雄市政府所屬單位禁止或限制遙控無人機提報表」及禁止區域簡報資料函送本局辦理,俾利賡續辦理提報事宜,逾期則納入次一更新週期辦理,無提報需求者則免回。
三、為利提報作業之完善,前次交通局已針對轄管場域新增提報者邀集會議協商確認後再辦理公告,爰本次將循前例辦理,須請配合事項如下:
(一)提報之場域以各校權管範圍為主,請先行考量內部管理及執行違規取締之人力配置情形。欲提報之禁止區域請製作簡報資料(提報範例及座標畫圖教學如附件2),未提供者歉難受理。
(二)地理座標(即經緯度)以世界大地測量系統-1984(WGS-84)為參考基準,經維度格式採取度分秒制。
相關檔案
*遙控無人機區域提報表.ods
*各單位評估提報作業.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