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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行政公告

有關檢送銓敘部109年7月2日部法一字第10949502621號令影本一案(服務法第13條所稱「經營」為規度謀作之相關解釋)。

發佈單位:人事主任

發佈日期:2020-07-19
服務法第13條所稱「經營」為規度謀作之相關解釋略以,公務員創作之專利、著作、藝術作品、應用程式、通訊軟體貼圖,得以自己名義運用或授權他人使用獲取報酬(包括透過網路平臺銷售而非主動嵌入廣告所獲取之廣告利潤),惟以自己名義運用者,不得設廠製售、與他人約定以自己名義從事商業宣傳及行銷;授權他人使用者,不得參與後續商業宣傳及行銷(詳如原函)。
至商標之使用係基於行銷特定商品或服務之目的,透過本人或授權他人真實使用,以維繫商標註冊之存續,故商標僅得授權他人使用。又公務員是否涉及規度謀作應由權責機關就個案事實而為綜合判斷。
相關檔案
*原函.pdf
*銓敘部令.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