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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行政公告

第八屆高雄市環境教育獎

發佈單位:衛生組

發佈日期:2021-03-30

主旨:「第八屆高雄市環境教育獎」自110年4月1日起至110年5月31日止開放報名,本局另訂於4月12日舉辦說明會,請踴躍報名並廣為宣傳。

說明:
一、為獎勵推動環境教育成效優良之戶籍設於本市或任職本市之自然人及登記或設立於本市之機關(構)、事業、學校、法人或非法人團體,特設高雄市環境教育獎,獎勵對象為本局依國家環境教育獎獎勵辦法相關規定經初審績優者,每個獎勵項目分為特優獎一名,共六名及優等獎五名,共三十名,並於每年十月三十一日前,推薦獲頒高雄市初審除民營事業組及機關(構)組至多取前三名參選外,其餘各組(學校、社區、團體及個人)取初審第一名送至環保署參加國家環境教育獎複審。
二、各獎勵項目之對象資格規定如下:
(一)團體組:經本府主管機關核准立案、登記之人民團體(包含財團法人及社團法人,但不包含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財團法人)。
(二)民營事業組:經本府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登記之事業,如總公司、分(子)公司(部)或廠(場)、商行、一般公司行號、大眾傳播事業、金融業、農(漁)會或服務業等。
(三)學校組:本市公私立大專院校所(分校或校區)、高中(職)校(分校或校區)、國民中學、國民小學等學校。
(四)機關(構)組:本市機關、公營事業機構或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財團法人等。
(五)社區組:經本府主管機關核准立案或登記之社區發展協會、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或里辦公處等。
(六)個人組:戶籍設於本市或任職本市之自然人。
三、本局訂於110年4月12日(星期一)下午2時假百世新天地(825高雄市橋頭區糖廠路24號物五倉庫)舉行參選說明會,請自行至本局網站下載報名表以傳真方式回傳報名參加。
四、有關本府環境教育成效獎勵要點、國家環境教育獎獎勵辦法、報名表填表說明、報名表、審查評分表、報名檢核表、參選說明簡報、報名表填寫說明簡報、通案性意見說明等相關資料請逕至本局官網最新消息下載(http://www.ksepb.gov.tw/),報名資料請以WORD檔案繕打,並於110年5月31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本局綜合計畫科,封面註明「參選第八屆高雄市環境教育獎」。
五、如有任何問題,請逕洽本案執行單位:磐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李宇婷小姐,電話:07-554-7612,信箱:yuuulee@pf-recycle.com.tw。
 
 
 

 

相關檔案
*第 八 屆 國家環境教育獎 參選 計畫 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