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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行政公告

轉知教育部110年3月15日「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公務使用大陸廠牌手機相關事宜討論會議」會議紀錄,校園資安管理注意事項重點宣導。

發佈單位:資訊中心

發佈日期:2021-03-29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3月22日臺教資(四)字第1100037440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為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管制作業,針對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公務使用大陸廠牌手機之業務範圍及配發事宜做成相關決定,請配合辦理。
 
節錄會議紀錄重點宣導如下:
一、請避免以個人資通訊設備存取含有教職員生個人資料、學生成績、學習歷程等機敏資料之資訊系統,儘可能以公務用電腦為之。
二、採購公務用資通訊產品請避免選購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含軟體、硬體及服務)。
三、個人手機請強化設備安全性設定,落實定期更新及提升人員安全意識,以維資通安全,避免個人權益受損。
四、個人資通訊設備原則不得處理公務事務,亦不得與公務環境介接。
五、各機關應就已使用或採購之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列冊管理,且不得與公務環境介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