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權利公約宣導 | 發佈單位:訓育組 |
發佈日期:2021-04-22 | |
如題,其內容將於7月2日行政座談時間宣導。 1. 年齡定義: 為本公約之目的,兒童系指18歲以下的任何人,除非對其適用之法律規定成年年齡低於18歲。 2. 兒童權利公約--聯合國中文版: https://www.cylaw.org.tw/about/crc/26/109 3. 兒童權利公約影片宣導: https://youtu.be/NOATcyEBgGw 4. 教育人員宣導手冊及投影片請見附件檔案。 | |
相關檔案 | |
宣導手冊.pdf | |
認識兒童權利公約.ppt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