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行政公告

行政公告

兒童權利公約宣導

發佈單位:訓育組

發佈日期:2021-04-22

如題,其內容將於7月2日行政座談時間宣導。

1. 年齡定義: 為本公約之目的,兒童系指18歲以下的任何人,除非對其適用之法律規定成年年齡低於18歲。

2. 兒童權利公約--聯合國中文版: https://www.cylaw.org.tw/about/crc/26/109

3. 兒童權利公約影片宣導: https://youtu.be/NOATcyEBgGw

4. 教育人員宣導手冊及投影片請見附件檔案。

相關檔案
*宣導手冊.pdf
*認識兒童權利公約.ppt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