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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行政公告

學校因應疫情實施線上教學應考量學生學習效果及視力影響

發佈單位:教學組

發佈日期:2021-06-11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5月28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066920號函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5月2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064712號函辦理。
二、因應國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疫情警戒升級,為降低群聚感染之風險,教育部宣布自110年5月19日(星期三)起至6月14日(星期一)止,全國各級學校及公私立幼兒園停止到校上課,學生改採線上教學,學生居家遠端學習不到校,先予敘明。
三、學校為因應疫情停止到校上課期間,教師得視學生年齡階段,以同步、非同步預錄影片、線上學習資源、公視徵用頻道、通訊軟體進行課程作業指導等多元方式,均可視為教師進行課程教學之工作內容。
四、有關學生視力保健執行計畫重點之一,包括「規律用眼3010」(近距離用眼30分鐘休息10分鐘),並減少電視、電腦、行動電話等3C產品近距離用眼,適度休息並建立正向氛圍,適時提醒學生中斷近距離用眼、勿在光線不足之空間內使用資訊設備、於課程前後加註警語等。
五、為因應疫情國民中小學實施線上教學,應考量學生學習效果及視力影響,建議實施方式如下:
(一)依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規定,每節上課時間國小為40分鐘、國中為45分鐘,課程安排應依前開時間實施,惟學校可適當延長下課時間,使師生能有合適之休息。
(二)考量學生學習效果及身心發展,建議學校實施線上教學時間,以占每節課二分之一為原則(約20至25分鐘),教師仍可依學生學習年段及學習狀況,適度縮減線上教學時間。其餘時間可採延伸紙本閱讀、習作或作業撰寫、分組討論、口語發表、口說測驗、觀看電視教學節目…等多元學習方式進行。
(三)可請學生在課堂上適時作護眼操及伸展操,讓眼睛及身心獲得適度舒緩。
(四)另有關同步、非同步或混成教學等3種線上教學模式,可由老師依據班級學生課堂反應及需求,彈性調整使用方式及比率。
六、為協助家長及老師為孩童打造良好上網環境,教育部與趨勢科技(PC-cillin)於108年共同合作推出「網路守護天使2.0」,可逕至教育部網路守護天使網站下載使用(網址:https://nga.moe.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