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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行政公告

高雄市政府公教人員急難貸款業務自111年1月1日起停止辦理一案。

發佈單位:人事主任

發佈日期:2021-08-10
主旨:高雄市政府公教人員急難貸款業務(以下簡稱本貸款)自111年1月1日起停止辦理,請查照並轉知所屬同仁。
說明:
一、本市輔助公教人員購置住宅基金(以下簡稱輔購基金)將於110年融資轉貸還款期限屆滿後結束營運,並自111年裁撤。考量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介「貼心相貸-全國公教員工消費性貸款」借貸手續便利且利率低(目前利率為1.33%),可供同仁參考運用,爰本貸款自111年1月1日起停止辦理。
二、有關本貸款借款人按期應償還之款項,請各機關學校配合辦理如下:
(一)由借款人服務機關按月在薪給內代為扣繳,並匯入本府公教員工急難貸款專戶;調職時,由原服務機關在離職證明內註明,並負責通知新職機關繼續按月扣繳。
(二)借款人離職(包括退休、資遣、免職、免除職務、撤職、辭職等)時,應於離職前向原服務機關一次繳清餘款,並匯入前開專戶。
(三)借款人亡故時,由其繼承人依民法規定負清償責任,並依規定期限及償還數額,自行向高雄銀行繳付。
相關檔案
*原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