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案補助配合社會局建置之「接受社會福利補助家庭之子女申辦國中小學經費減免比對系統」,申請人得免附證明文件,由學校前往該系統進行線上比對,經社會局系統比對之名冊應列印核章留校備查,如已逾系統比對時間,仍須以核准公文紙本為申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