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交通部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民眾於高鐵、臺 鐵(觀光列車除外)、公路客運、船舶(固定餐飲區域除 外)、航空器(國際及兩岸航班除外)等運具內、高鐵及臺 鐵各車站範圍內(非付費區除外)、國道客運(含各轉運站) 候車區、各航空站內候機室、郵局營業區域內禁止飲食, 並自即日起生效。 | 發佈單位:衛生組 |
發佈日期:2021-09-06 | |
主旨:函轉交通部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民眾於高鐵、臺鐵(觀光列車除外)、公路客運、船舶(固定餐飲區域除外)、航空器(國際及兩岸航班除外)等運具內、高鐵及臺鐵各車站範圍內(非付費區除外)、國道客運(含各轉運站)候車區、各航空站內候機室、郵局營業區域內禁止飲食,並自即日起生效。業經交通部於110年9月3日以交航字第11050110521號公告發布,檢送公告影本1份。
說明:依據交通部110年9月3日交航字第11050110522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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