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函轉文化部有關因應近期疫情變化,請貴校師生於展覽、表演及電影院等場所,或辦理各項藝文活動時,務必遵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規定,並注意落實相關場所防疫管理措施。
二、文化部各項防疫管理措施公告於文化部協助受疫情影響之文化藝術事業防疫及紓困振興專區>防疫專區(https://www.moc.gov.tw/webarticle_130791.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