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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行政公告

教育部「111年海洋教育創新教學優質團隊選拔」實施計畫

發佈單位:教務主任

發佈日期:2022-05-13
主旨:檢送教育部「111年海洋教育創新教學優質團隊選拔」實施計畫1份,請各校踴躍薦送,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4月20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036253號函辦理。
二、為獎勵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將海洋教育議題融入各領域教學,鼓勵教師跨校、跨領域共組專業合作社群,並進行海洋教育跨領域主題創新教學,以提升學生學習品質,爰教育部擬定本選拔實施計畫,以達激勵優質教師及凝聚績優團隊向心力。
三、前揭實施計畫重點說明如下(詳細資訊請參閱附件):
(一)對象:全國公、私立高中以下學校團隊,每校以1團隊為限(跨校團隊不受此限),每1團隊應由3位(含)以上教師組成(至多不超過6位)。
(二)組別:分為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共三組,各組分別評選。
(三)方式:
1、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推薦:由本局依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各組分別推薦1至10個團隊(跨校團隊不採縣市推薦,一律自行報名)。
2、自行報名:
(1)本局所轄公私立國小、國中、高級中等學校不得自行報名。
(2)跨校團隊一律採自行報名(每團隊由同級學校2校以上組成)。
(四)本市報名學校送件時程:即日起至111年6月17日(星期五)截止,報名學校請將報名相關表件正本、方案內文書面資料1式3份及光碟1份,以郵寄方式(掛號)寄送至本市海洋教育資源中心七賢國中(地址:80457高雄市鼓山區龍水里美術東三路110號)教務處黃美雲主任收。
(五)評審標準:以「團隊運作模式與歷程、教學理念與創新教學模式介紹、教學活動設計與歷程、與校內外海洋資源整合之情形、學生素養學習成效評估」之5項次予以評分。
(六)獎勵:
1、經教育部評選國小、國中、高中職各組擇優選出特優1至5隊、優等1至5隊、佳作若干隊(得視參賽作品數量及品質,並依評審決議增減獎項名額),其成員每人頒發海洋教育創新教學優質團隊獎狀1紙,特優隊伍另核發獎金新臺幣1萬2,000元,並由本局依權責予以核實敘獎。
2、經評選獲獎特優之團隊另由教育部薦送於「教育部海洋教育推手獎」頒獎典禮中進行表揚。
四、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七賢國中黃美雲主任,聯絡電話:07-5559329分機12;或本局國中教育科林廉傑教師,聯絡電話:07-7995678分機3033。
五、本選拔實施計畫、報名表及相關文件亦可逕至相關網站下載:https://tmec.ntou.edu.tw/p/404-1016-72427.php?Lang=zh-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