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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行政公告

教師同仁請教師務必擇場次參與研習「數位學習精進方案--數位學習教師增能工作坊」案

發佈單位:設備組

發佈日期:2022-05-31
教育局來函辦理教育部111年度「數位學習精進方案--數位學習教師增能工作坊」案,請教師務必擇場次參與。
 
一、依文數位學習教師增能工作坊一案,本市編制內教師需於4年內完成「數位學習教師增能工作坊(一)與(二)」之課程,111年累計培訓教師數應達本市教師總數之百分之二十五。教師需修畢「數位學習教師增能工作坊(一)」之課程後,始得修習「數位學習教師增能工作坊(二)」。自109年起至今(111)年5月31日止,已完成本市「數位學習推動計畫」辦理之「數位學習教師增能工作坊(一)、(二)」之教師,無須重複報名參與。
二、教育局於6、7月份已開設30場相關研習,於校網公告及簡訊通傳請教師同仁務必參加增能研習。
全國教師進修網:https://www3.inservice.edu.tw/
 
@一、依據本局111年5月27日高市教資字第11133800200號函(計達)。
@二、旨揭工作坊課程表如附件,請學校本權責核予出席教師公假登記(課務自理);若工作坊適逢周末,請惠予參加教師公假登記,並得於一年內覈實補休。
 
三、由資訊中心建置研習回報表單,請同仁研習結束後將證明上傳以利全校統計,
 
相關檔案
*教師研習課程表.pdf
*課程公文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