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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行政公告

本市111年7月1日起校園暑假活動原則公告

發佈單位:衛生組

發佈日期:2022-06-28
一、依據111年6月27日市府防疫記者會宣布事項辦理。
二、各類暑期課程及活動(如課業輔導、營隊、社團、訓練等),經家長同意參加,得採實體方式舉辦,並應加強落實相關防疫措施。
三、校外教學活動:國小以市內辦理為原則,國高中經學校、學生及家長共同決議後,得辦理跨縣市活動。
四、師生於居家照護、居家隔離、自主防疫及入境居家檢疫期間,不得入校園。
五、學生於確診前2日曾到校上課或參與活動,該班學生及教師暫停實體課程3天,改採線上遠距教學或延期、停止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