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3/20起 校園快篩陽性0+N防疫措施 | 發佈單位:衛生組 |
發佈日期:2023-04-14 | |
依據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112年3月16日修正)暨本校第57次防疫專責小組會議決議辦理。
一、出現快篩陽性者之應變措施 (一)COVID-19 篩檢陽性者
(二)通報
(三)其他人員之處置
二、相關假別 三、快篩陽性者應遵守指揮中心最新自主健康管理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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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檔案 | |
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 調整防疫措施(高級中等以下學校)QA(112.03.16更新).pdf | |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112.03.20適用).pdf | |
COVID-19輕症患者就醫建議.pdf | |
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篩檢陽性民眾 自主健康管理指引(112.03.20實施).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