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公費肺癌篩檢」,鼓勵符合篩檢資格之民眾踴躍接受檢查 | 發佈單位:衛生組 |
發佈日期:2022-09-12 | |
一、肺癌已連續11年高居臺灣癌症死因首位,主要與晚期診斷致使肺癌個案存活率低有關,故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於111年7月1日開辦肺癌早期篩檢服務,提供有下列任一肺癌風險因子且具健保身分之民眾,每二年進行一次胸部低劑量電腦斷層攝影檢查(LDCT):
(一)具肺癌家族史:50至74歲男性或45至74歲女性,且其父母、子女或兄弟姊妹經診斷為肺癌的民眾。若有吸菸,應同意接受戒菸服務。
(二)具重度吸菸史:50至74歲吸菸史達30包-年以上,有意願戒菸或戒菸15年內之重度吸菸者。若有吸菸,應同意接受戒菸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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