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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行政公告

轉知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公費肺癌篩檢」,鼓勵符合篩檢資格之民眾踴躍接受檢查

發佈單位:衛生組

發佈日期:2022-09-12
一、肺癌已連續11年高居臺灣癌症死因首位,主要與晚期診斷致使肺癌個案存活率低有關,故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於111年7月1日開辦肺癌早期篩檢服務,提供有下列任一肺癌風險因子且具健保身分之民眾,每二年進行一次胸部低劑量電腦斷層攝影檢查(LDCT):
(一)具肺癌家族史:50至74歲男性或45至74歲女性,且其父母、子女或兄弟姊妹經診斷為肺癌的民眾。若有吸菸,應同意接受戒菸服務。
(二)具重度吸菸史:50至74歲吸菸史達30包-年以上,有意願戒菸或戒菸15年內之重度吸菸者。若有吸菸,應同意接受戒菸服務。
二、有意願接受篩檢民眾可逕洽本市13家公費肺癌篩檢服務醫院諮詢及預約排檢,最新服務醫院名單(陸續更新)可於國民健康署網頁(https://reurl.cc/eOyGpx)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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