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辦理。 二、旨揭計畫之訂定係為提升本市所屬學校對「兒童權利公 約」之認識,以維護兒童及少年最佳利益為原則,提供符 合其需求之服務以保障其權益。 三、本局實施方式將以融入課程、線上研習、校長會議、工作 坊、教師研習、種子教師、桌遊設計與體驗等多元化方式 辦理,並請學校於校內推動時參考運用並加以整合,且於 適當時機併同宣導。
四、詳情請見計畫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