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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行政公告

高雄市「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預防疫病擴散,公告出入本市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或會密切接觸不特定對象之人潮擁擠或密閉場所時,務必佩戴口罩」

發佈單位:衛生組

發佈日期:2020-09-25
主旨:轉知高雄市「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預防疫病擴散,公告出入本市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或會密切接觸不特定對象之人潮擁擠或密閉場所時,務必佩戴口罩」公告乙份。
 
說明:
一、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及第3項規定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下稱指揮中心)109年9月18日肺中指字第1090031694號函辦理。
二、旨揭公告業經指揮中心同意實施,請各機關轉知所屬配合辦理。
 
 
相關檔案
*高市府衛疾管字第10939605000號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