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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行政公告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修正「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補助本市市立各級學校教職員健康檢查作業規範」,名稱並修正為「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各級學校人員健康檢查補助原則」

發佈單位:人事主任

發佈日期:2022-12-20
一、本案業經高雄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111年11月15日第37次局務會議審議通過。
二、旨揭修正補助原則自111年1月1日生效,但補助對象為技工、工友,自111年3月1日生效;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含契約職員)及長期代理教師,自112年1月1日生效。
三、各校技工、工友人員健康檢查補助經費由本局秘書室編列健檢經費及下授至各校督導執行,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含契約職員)健康檢查補助經費由本局幼兒教育科編列健檢經費及下授至各校督導執行。另有關112年健康檢查補助預算編列下授,新增之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含契約職員)及長期代理教師仍請各校按旨揭補助原則排定受檢人員,增加經費將另案調查及撥補。
四、檢附「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各級學校人員健康檢查補助原則」修正規定及修正總説明各1份。
相關檔案
*教育局函.pdf
*總說明.pdf
*修正規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