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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行政公告

部分領域課程雙語教學實施計畫

發佈單位:教學組

發佈日期:2022-12-07
摘錄計畫重點如下,餘請詳閱計畫如附件:
(一)辦理期程:112學年度,共計1學年。(自112年8月1日至113年7月31日止)。
(二)對象:公立國民中小學。
(三)實施領域及學習階段:
1、實施領域:國民小學以於藝術、健康與體育或綜合活動領域/科目之課程實施為原則,國民中學以於藝術、健康與體育或綜合活動及科技領域/科目之課程實施為原則。
2、實施學習階段:為配合學生部定課程英語文領域學習進程,本計畫自第二學習階段(國民小學三年級)開始實施,爰除續辦之國民小學,因考量學生學習之延續性,得由原申請年級往上延伸至國民小學二年級外(國民小學一年級仍不得實施),其餘於第一學習階段(國民小學一年級及二年級)實施者不予核定。
3、連續參與本計畫兩年以上學校,除原實施領域/科目雙語教學外,為使學生延伸學習經驗,建議於112學年度擴增實施年級或雙語教學實施領域/科目。
(四)本計畫之授課者應以藝術、健康與體育、綜合活動或科技等領域/科目之編制內教師為原則,其具備英語能力檢定B1以上者,將優先錄取。
(五)學校應組成校內教師專業社群,社群成員應包括行政、領域/科目教師、英語文教師及外籍教學人員,定期進行備課,學校並應對參與本計畫之教師提供教學與行政之支持。
(六)學校辦理原則:
1、為符公平及正義,學校應於全年級實施,不得僅以部分班級實施。
2、教師教學規劃原則如下:
(1)授課前應掌握各班級學生英語文能力,並據以設計合宜之教學內容及語言使用規劃。
(2)教學內容應以各領域/科目核心素養(知識、能力與態度)為主,並符各領域/科目課程綱要所定學習重點。
(3)請使用學生聽得懂的英語文,教授學生各該領域/科目重要知識,本計畫未要求全英語教學,亦未規定英語文之使用比率;建議核心概念以國語文說明,避免因語言差異影響學習;至指導語、延伸活動等,則依學生語言程度,採英語文或國語文/英語文雙語方式進行;俟學生建立英語學習習慣,再適度提高課堂英語文使用比率。
(4)教師運用英語文教授領域/科目知識時,英語文用法應正確及完整,避免同一句子同時夾雜國語文/英語文,以建立學生正確的英語溝通句型。
(5)課程中不得強制要求學生全程使用英語及進行英語能力評量。
(七)申請繳交資料(每份資料都須繳交word檔案、核章掃描pdf檔案、紙本各1份):
1、已參與111學年度計畫並於112學年度續申請之學校:除申請表(格式如附件2)及經費概算表外,並應附上111學年度第1學期已執行或即將執行之教案2件(倘實施不同領域/科目,擇不同領域/科目共計2件教案)及執行成果簡述。
2、新申辦學校:應提供申請表(格式如附件2)及經費概算表。
 
欲申辦學校請於112年1月6日(星期五)中午12時前將上開說明(七)學校申請資料免備文送本局承辦人辦理賡續事宜:
(一)國中學校請送國中教育科林廉傑教師、email:alexalin1972@gmail.com、電話:3433080分機1319。
(二)國小學校請送國小教育科王羿涵科員、email:weh1023@gmail.com、電話:7995678分機3047。
 

 

相關檔案
*公文.pdf
*計畫.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