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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行政公告

【傳染病防治】猴痘防治

發佈單位:衛生組

發佈日期:2023-03-30

 一、我國於111年6月23日將猴痘列為第二類法定傳染病,截至本年3月14日累計確診12例個案,包括7例本土及5例境外移入病例。籲請民眾避免與不特定人士之親密接觸,如有疑似症狀,應儘速就醫並告知旅遊史及接觸史。

二、猴痘介紹

(一)猴痘主要的傳播方式係透過密切接觸確定個案的皮疹或體液造成(包含:任何形式的性接觸、擁抱、親吻等),其他的傳播方式如飛沫傳染(但需長時間面對面接觸)、接觸受汙染的物品表面或感染的動物等。
(二)疑似猴痘感染症狀,如:出現不同型態的皮膚病灶(如:皮疹、斑疹、斑丘疹、水泡、膿疱等,於臉部、四肢及生殖器等部位),可能伴隨症狀,如:發燒(≥38°C)、畏寒/寒顫、出汗、頭痛、肌肉痛、背痛、淋巴腺腫大(如耳周、腋窩、頸部或腹股溝等處),如有相關症狀,請佩戴口罩並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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