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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行政公告

因應市府資安警戒期間(112年3月28日上午8時起至112年4月8日下午6時)請同仁加強資安防護措施。

發佈單位:資訊中心

發佈日期:2023-03-30
說明:
一、依據市府112年3月25日資通安全長會議決議事項暨本局112年3月27日112年度第1次資訊系統及網站資安管理研商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旨揭資安警戒期間,請貴校應依本局110年2月5日高市教資字第11030846200號函示(如附件)妥處資安防護措施,並請加強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管控事宜,其處理原則如下:
(一)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軟體、硬體、服務等),若仍使用中尚未報廢,請於警戒期間暫停使用,並關閉對外連網。
(二)公眾活動或使用之場地,不得使用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尤其是具傳播影像或聲音功能產品(如電子看板、跑馬燈設備等),資安警戒期間,請再次檢視產品確實停用狀況。
三、加強並宣導以下資安防護措施:
(一)儘速完成作業系統安全性及防毒軟體等更新,以加強系統安全性及穩定性,提高對病毒的防護能力,避免可能的威脅及入侵。
(二)加強宣導聳動事件、優惠活動與新聞時事等吸引人注意力及好奇心之標題的不明郵件及簡訊切勿隨意開啟及轉寄,更不可點選其超連結與下載附加檔案,減少遭受勒索病毒
等惡意程式入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