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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行政公告

本市111學年度初、進階專業回饋人才及教學輔導教師認證

發佈單位:教學組

發佈日期:2023-03-31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作業要點辦理。
二、旨案相關認證規定說明如下,請貴校轉知有認證資格之教師:
(一)本學年度申請認證者,採用111學年度認證手冊之相關規定辦理。
(二)認證對象
1、於111學年度完成初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課程6小時者。
2、於110及111學年度完成進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課程18小時者。
3、於109、110及111學年度完成教學輔導教師培訓課程30小時者。
(三)認證繳交資料
1、初階專業回饋人才:初階專業回饋人才認證檢核表1份、擔任授課教師進行公開授課之觀察前、後會議紀錄表及觀察工具各1份。
2、進階專業回饋人才:進階專業回饋人才認證檢核表1份、擔任回饋人員之觀察前、後會議紀錄表及觀察工具各1份。
3、教學輔導教師:教學輔導教師認證檢核表1份、擔任回饋人員之觀察前、後紀錄表及觀察工具各2份、協助輔導夥伴教師之輔導計畫表1份、平時輔導紀錄表2份、輔導案例紀錄表1份。
(四)認證時程
1、認證資料收件期間:112年4月6日(星期四)起至6月9日(星期五)止。
2、參與認證之教師須至「教育部校長暨教師專業發展支持平臺」填寫提交專業實踐資料,網址:https://proteacher.moe.edu.tw。
3、認證結果公告時間:112年7月31日(星期一)前公告於本中心網站(https://class.kh.edu.tw/10134)及「教育部校長暨教師專業發展支持平臺」。
三、各類人才認證手冊相關電子檔案(含word檔)亦同步公告於本中心網站「專業回饋人才」選單項下之「111學年度」中,提供認證者下載使用。
四、倘有認證審查相關疑問,請洽助理李佳璇小姐07-5376832,07-3311466轉710;另有關教師專業發展支持作業平臺操作相關疑義,請洽平臺維運團隊(02)2311-3040轉8309、8308、8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