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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行政公告

教育部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112年4月17日適用)

發佈單位:衛生組

發佈日期:2023-04-17

一、旨揭指引及QA如附件,請參閱。

二、教育部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公告之防疫措施,調整旨揭管理指引,搭乘公眾運輸工具(如校車、幼兒園專用車、校園接駁車),調整為「建議佩戴口罩」。另進入校園內健康中心,比照指揮中心規範之指定場所(醫療照顧機構),依規定仍應佩戴口罩。

故本校口罩措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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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檔案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1120417適用).pdf
*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 調整防疫措施(高級中等以下學校)QA (1120413更新).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