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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行政公告

112年海外青年英語服務營第2次徵件

發佈單位:教學組

發佈日期:2023-04-11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2月5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168630號函、111年12月8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171125號函、112年4月6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043304號函辦理暨本局111年12月14日高市教小字第11139382500號前函諒達。
二、為鼓勵海外青年投入國內英語教學活動,提升教學資源缺乏地區國小、國中學生及弱勢族群學習英語機會,增進海外青年認同臺灣優質文化,國教署112年預計補助100所學校辦理旨揭活動,相關期程及資訊如下:
(一)教育訓練時間:112年7月9日(星期日)下午1時起至7月14日(星期五)。
(二)學校營隊服務時間:112年7月15日(星期六)至7月28日(星期五)。
(三)對象:有意願辦理之國民中小學,並優先核定偏遠地區國民中小學、教學資源缺乏地區之國民中小學及非山非市之國民中小學辦理。(倘獲客家委員會或原住民族委員會補助之學校,請勿重複申請。)
三、請有意申請學校依旨揭活動辦理方式及經費補助說明填寫申請資料,重要資訊如下,餘請詳閱補助說明:
(一)繳交申請資料日期:112年4月13日(星期四)下午4時前免備文將紙本申請資料(每校1式3份)繳交至本局承辦人處,逾時不受理。
1、國小學校請交至國小教育科王羿涵科員處,另將可編輯電子檔案寄至weh1023@gmail.com。
2、國中學校請交至國中教育科林廉傑教師處,另將可編輯電子檔案寄至alexalin1972@gmail.com。
(二)學校繳交申請資料須包含111年(2022)海外青年英語服務營辦理方式及經費補助說明中「申請暨初審意見、勘查紀錄表(附件3)」、「計畫書(附件6)」、「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捐)助計畫項目經費表(非民間團體)申請表(附件7)」。
(三)學校申請優先順位:
1、偏遠地區國民中小學優先,非偏遠但屬教學資源缺乏地區之國民中小學次之,非山非市之國民中小學再次之。
2、可推派自校英語教師擔任課程輔導員,並由同一位課程輔導員全程參與之國民中小學為優先。
四、本案聯絡人:
(一)國小學校請洽國小教育科王羿涵科員,電話:07-7995678分機3047。
(二)國中學校請洽國中教育科林廉傑教師,電話:07-3433080分機1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