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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行政公告

112學年度中小學科學教育計畫補助案

發佈單位:設備組

發佈日期:2023-04-14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3月29日臺教國署高字
第1120044402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相關規定如下:
(一)每校申請經費以新臺幣25萬元為上限。
(二)計畫主持人應為學校正式編制內之專任人員,且擔任教
學或研究工作,具有專門學識與經驗者。
(三)延續性研究計畫,請於計畫名稱後註明(第○年),並
於計畫書內說明研究進度及目標。
(四)過去獲補助之相同計畫,不得重複申請補助;倘計畫名
稱相同,請加註112學年度,並於計畫書內說明本學年度
新增或變更處。
(五)計畫之經費編列請依案附經費表說明核實編列。
三、請欲申請本計畫之學校於112年5月2日(星期二)前(以郵
戳為憑)將申請計畫一式4份(請以長尾夾裝訂,切勿膠
裝)逕送本局(高中學校送至高中職教育科蕭雨堯先生;
國中學校送至國中教育科陳佳琪老師;國小學校則送至國
小教育科林慈愛老師)彙整,逾期不予受理。
四、有意申請的老師請洽設備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