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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行政公告

112年8月份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

發佈單位:教學組

發佈日期:2023-04-26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4月14日臺教社(四)字第1122401518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為鼓勵全民學習閩南語,並加強教師專業素養及學生語言能力,特舉辦旨揭認證考試;且自112年起每年辦理2次,第1次已於112年3月辦理完竣,第2次預計於8月舉行。
三、旨揭8月份考試仍採「分卷分天」辦理,A卷訂於112年8月5日(星期六)進行測驗;B、C卷訂於同年8月6日(星期日)進行測驗。考試形式維持一人只能報考一種卷別,請於報名時多加留意。
四、網路報名時間自112年4月10日上午9時至同年5月12日下午5時止,並提供團體報名服務;為鼓勵學生報考,19歲(含)以下考生免繳報名費。
六、有關考試簡章、報名系統及相關資訊登載於「教育部112年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網站(https://blgjts.moe.edu.tw),或電洽總務中心服務專線:0800-699-566(免付費) / (02)7749-3664;服務信箱:blg.sce@deps.ntnu.edu.tw。
七、本市所屬公立學校教師參加中央採認之相關本土語言能力認證,包含教育部「112年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國立成功大學台灣語文測驗中心「全民台語認證」、客家委員會「112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及原住民族委員會「112年度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倘考試期程適逢假日,應考教師可於成績公布後依「高雄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出差勤管理要點」,以成績單為憑,登記課務自理補假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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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報.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