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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行政公告

【轉知】本市112年3月份校安通報交通意外事件分析報告1份,請師生留意自身交通安全。

發佈單位:生教組

發佈日期:2023-05-15
一、112年3月校安通報交通意外案件總計75件,交通工具以「自行車」最多計23件;「機車」次之計21件;車禍型態以「與他人擦撞」最多計42件、「他人疏失導致擦撞」次之計16件;另有學生機車無照駕駛8件。
二、請各校透過相關管道,加強宣導以下事項:
(一)微型電動二輪要掛牌:
1、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條之1第4項規定,使用中微電車應於111年11月30日起2年內依規定登記、領用、懸掛牌照並投保強制險,且至112年12月底前,免收號牌費及行照費(共計新臺幣450元)。
2、騎乘微電車雖無須駕照,但須年滿14歲,騎乘時並應配戴安全帽且不得載人,行駛時速不可超過25公里,亦不得擅自改裝。
(二)車輛行經路口要停讓行人:
1、警政署112年5月1日起實施路口交通大執法,4大取締重點為「路口不停讓行人」、「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及「取締道路障礙」。其中,不停讓行人將是重點,車輛若違規至少開罰3,600元。
2、駕駛行經路口應減速慢行,做隨時停車之準備;左轉時需特別留意A柱死角是否阻擋視線;遇有行人通過時應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
3、行人通過路口時,應走行人穿越道,遵循號誌快步通過,勿分心交談與滑手機,並隨時注意轉彎車輛。
三、另請各校協助推廣高雄市立圖書館交通主題繪本書展,書單及選書文案可參考以下網頁:
(一)交通工具大集合主題繪本展:https://reurl.cc/Rvp9mz。
(二)交通安全停看聽主題繪本展:https://reurl.cc/7Rgb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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