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行政公告

行政公告

112學年度外國學生合作交流計畫(第二梯次)

發佈單位:教學組

發佈日期:2023-06-12
說明:
一、本局與國內大專院校合作,培訓外國學生薦送至本市國中小與學生進行交流,以提升本市學生多元文化學習機會,112學年度擴大辦理,爰開放第二梯次報名,鼓勵學校踴躍申請。
二、相關資訊摘要如下(詳如附件):
(一)計畫執行期間:112學年度(112年8月至113年7月)。
(二)申請對象:
1、本局所屬公立國民中小學(以下稱申請學校),以未申請本市雙語教育相關計畫者擇優錄取。
2、由本局與在地合作大學研議名額錄取上限,其錄取總額之1/2優先錄取非山非市及偏遠地區學校(計畫附件3)。
(三)申請資訊:
1、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2年6月16日(星期五)止。
2、申請流程:
(1)填寫附件申請表(計畫附件1)並用印,並填寫規劃課表(計畫附件4)。
(2)掃描電子檔寄送至承辦人電子信箱ch0601@go.edu.tw。
(3)紙本正本免備文郵寄(或公文交換)至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資訊及國際教育科許家維教師(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信封註記「112學年度外國學生合作交流計畫申請表(第二梯次)」。
 

 

相關檔案
*計畫.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