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行政公告

行政公告

【法令轉知】111年6月8日修正公布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第91條,行政院定自112年4月28日施行

發佈單位:人事主任

發佈日期:2023-06-07

 

 

 

 

相關檔案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函.pdf
*行政院函.pdf
*法規條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