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為本市自112年7月1日起實施飲料店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 飲料杯,請貴校宣導周知並鼓勵響應自備環保杯活動,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市府環境保護局(下稱環保局)112年8月4日高市環局 衛字第11237341100號函辦理。
二、旨為配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源頭減量及減塑政策,本市飲 料店自今(112)年7月1日起不得提供一次用塑膠飲料杯, 倘學校舉辦活動(市集),而有攤商販售現場調製之飲料 時,請避免使用一次用塑膠飲料杯;另請宣導及鼓勵教職 員工及學生自備環保杯前往消費。
三、另為響應旨揭活動,環保局推出「自備環保杯雄優惠系列 活動」,詳情請參閱環保局官方網站
(網址: https://ksepb.kcg.gov.tw/EPBusiness/BusinessC /onceoffseries.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