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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行政公告

港區無人機禁航規定

發佈單位:設備組

發佈日期:2020-11-06
函轉交通部航港局檢送修正「商港法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第三款之妨害港區安全行為」第五點附圖公告案,請查照。
說明:依據高雄市政府交通局109年11月2日高市府交運規字第10905903000號函辦理。
詳如附件圖檔
相關檔案
*臺灣港務公司規劃之無人機管制及禁止飛行區域圖.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