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構)使用生成式AI參考指引」。 | 發佈單位:資訊中心 |
發佈日期:2023-10-30 | |
說明:
一、依據市府112年10月11日高市府研資字第11205066300號函辦理。
二、為使各機關使用生成式AI提升行政效率,並避免其可能帶來之國家安全、資訊安全、人權、隱私、倫理及法律等風險,行政院特就各機關使用生成式AI應注意之事項,訂定本參考指引。
三、本參考指引包含總說明及10點規定:
(一)總說明闡述生成式AI之定義、可能風險與使用生成式AI之態度及原則。
(二)10點規定包含:本參考指引訂定目的(第1點)、使用生成式AI應注意事項(第2點至第8點)、準用本參考指引之機構(第9點)及其他機關得參照訂定規範(第10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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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檔案 | |
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構)使用生成式AI參考指引.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