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請一、二 、三 年級之 國文 、英語 、 數學 、 自然 、 社會 、 藝術、健體、綜合領域各科任課教師務必於12月8日(五)16點前,輸入第二次定期與平時評量成績,俾利印製成績單。
二、請教師依據評量標準輸入學生科目學習成就的文字描述(每次定期評量請輸入1/5 的學生人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