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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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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擴大引進外籍英語教學人員計畫」之計畫型補助款外籍英語教師及全時外籍英語教學助理第5次徵件案

發佈單位:教學組

發佈日期:2023-12-13
說明:
一、依據「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人才培育促進就業建設」之2030雙語政策計畫(110至113年)、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11月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154013號函辦理。
二、有關TFETP計畫第5次徵件相關規定,說明如下:
(一)計畫期程:112學年度第2學期(113年2月1日至7月31日)。
(二)補助對象:公立國民中小學(包括公立高級中等學校國中部、國小部)。
(三)申請計畫類型:本次徵件為TFETP計畫型補助款外師、TFETP全時教學助理,不包括學術交流基金會引進之美籍英語教學助理、部分工時外籍英語教學助理。
(四)申請期間:112年11月13日(星期一)至12月22日(星期五)止。
三、旨案申請條件及相關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一)學校得依校務發展需求及全校每週應開設部定英語文課程之節數,申請1名以上外籍英語教學人員;國教署將優先媒合尚未獲配外籍英語教學人員之學校。
(二)通過112學年度第2學期TFETP計畫審查之學校,於113學年度續辦且續聘同一外籍英語教學人員時,無需提報計畫書,僅需提交經費申請表。
(三)外籍英語教學人員之聘任得採合聘方式辦理,並以2校合聘為原則,且主、合聘學校須分別申請聘僱許可。主、合聘學校應考量往返合聘學校路程時間,視實際需求酌減全時外籍英語教學人員授課節數。
(四)獲核配外籍英語教學人員之學校應積極辦理本案,並應派員參與外籍英語教學人員各項研習與會議;學校辦理及參與情形,將列為下一學年度是否補助之重要參據。
四、TFETP計畫申請相關問題請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北區中心呂小姐,電話:02-5578-7418分機88。